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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办公室

发布时间:2020-12-29来源:纪委办公室

纪委办公室是学院纪委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,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、执纪问责、廉政教育、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
一、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党纪党规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。

二、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
三、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进行监督,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,开展谈话提醒、约谈函询。

四、负责招生考试、公开招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,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。

五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监察建议或纪律检查建议,并督促做好整改。

六、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进行谈话提醒,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开展监督谈话予以提醒。发布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洁提示。

七、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问题的群众来访、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等。

八、开展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、立案、审查调查、审理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处分执行的监督、回访、总结、通报和整改督促等工作。

十、负责信访举报、问题线索和案件的卷宗管理工作。

十一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。

十二、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。

十三、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建立和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。

十五、负责委务会、纪委办公室党支部的会务工作。

十六、负责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工作。

十七、负责学院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筹备组织重要会议、活动。

十八、负责学院纪委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上报工作。

十九、负责纪委内网公文流转、信息报送和案管系统报送工作。

二十、负责纪委网站信息维护、管理和建设。

二十一、负责纪委工作大事记记录工作。

二十二、负责纪委档案建设工作。

二十三、负责系统内书报刊等资料的征订、分发与管理工作。

二十四、负责纪委专用设备的使用、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
二十五、负责纪委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。

二十六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。

二十七、负责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办公电话:0451-585976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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